写完这些就能没有负担的走向新年吧

落花无声 发表于 2011-01-01 14:38:13

年底前,从未意料自己将会是以如此多愁善感的一面计数着2011的到来。最后一个星期,各种不愉快的事情接连发上。乐清的事情让我对这个社会感到震惊,公道自在人心,但有人却硬是能颠倒黑白,成了黑不黑白不白。不得不想到《让子弹飞》,张麻子举着枪高喊:“枪在手,跟我走”。喊了许久,终于跑出来了一群拿着枪没有面孔的群众,张麻子以为大家会跟着他去抢碉堡,结果到了碉堡前才发现跟着他的只有一群鹅。从钱事件上,我深刻感受到我身为一个没有面孔的群众的苍白无力,不敢追寻真相,不敢公然质疑,只能跟在浪口风尖的人后作观望,转个贴,事情闹大了跟着骂几声,事件平息了选择遗忘。我不希望自己的良知在无数的社会不公中渐渐泯灭,但是如此事件的频繁发生只是让自己觉得无能为力。对于一个没有任何力量的人来说,除了退缩在安全的软壳中,还有他法吗?有时倒真希望现在是个革命年代。
12月31日,史铁生死了,觉得我的精神里某个地方突然塌陷了,这个消息我很难过。这样一个灵魂将再也不会思考,再也不会感受世间的事物,事件多么悲哀的事。思考了一辈子生与死,终究会来的死神还是来了。在1月1日的凌晨,我把《我与地坛》找出来看了遍。读到母亲那段时落泪了,读到十几年天天散步的夫妻时感慨了,读到终日围绕他的三个问题时,我也思考了。我时常陷入害怕中,觉得未来太远,前途太黑暗,可是我却一直都站在通往未来的路上,无法停留。生与死的问题我确实想不通,就算我理解我还是想不通,因为会害怕,因为欲望会蒙蔽双眼。小时候我也有个像地坛一样的公园,那里绿树参天,每天早晨都有老人绕着数晨练打拳。中午时分,阳光从树间洒落,我便坐在那圈环树的凳子上,看着面前大草坪上小朋友吹着小泡泡,或者在和大人玩充气皮球。傍晚时,草坪旁的回廊里总会传来声声胡琴,或有人练习唱戏,那是总觉得那里阴森,便不敢去。我不记得每次谁带我公园,也不记得为什么要去公园,只是那些景象就这样在我记忆深处,成了向往的乐园。我很想再去那坐一会儿,看看周围的树,四处散布的老人。可惜在很久前,我就知道那个公园变成开放式的了,周围多了许多高档商务楼,对过成了商业区,熙熙攘攘,也许只有傍晚的胡琴声还能找回那点静谧。
不得不提的是,其实我失落的一部分原因在于终面fail了。虽说不在乎,可心里毕竟是在意的。一星期的等待了无音讯,其实有些不甘。但又想想,别人要我才奇怪呢!我不能因为奇迹在眼前,就把它当作里所应得。
今天一大早,接到狗狗电话,又是一个不愉快的消息,房租要提前到期了。毛毛和Bernie要分开了,狗狗和谬谬也没有小窝了。其实早有准备,只是一切比想象中又快了点。真希望这一刻永远不要到来,我亲爱的毛毛和Bernie该怎么办呢?我们所有的计划都是走一步算一步,就像漂浮在天空的气球,不知道终点在哪。

胡乱说说——看完《血色入侵》后

落花无声 发表于 2010-12-12 23:18:53

看完《let the right one in》,直觉得心里某个地方难受的不行,一定需要个出口让我发泄一下。又是一部吸血鬼的电影,却不是赚人眼球的俊男美女。瑞典满天的白雪、规整的房子、稀少的人烟,给整个片子无形中添了一份清冷寂寞的调子,一如片中的人和他们的爱情。to flee is life,to linger is death.是否逃避真能带来生存呢?Eli的挣扎与矛盾混合着她12岁的年纪,即使杀人也让人觉得心疼。也许不愿死亡,只能逃离。人心都有黑暗的一面,Oskar挥着小刀,剪贴着杀人案时,是在将他的黑暗释放。为了爱人,Oskar选择了允许杀伐。let the right one in ,那人是个矛盾,黑暗,温柔的人吧。

谈一下周劲松和摇滚乐吧

落花无声 发表于 2010-09-30 09:57:18

        知道周劲松其人,是通过中国达人秀24进8的半决赛。之前从未看过这个节目,直觉地认为那是无聊大众的消遣。正是在这样个节目里,让我有了惊鸿一瞥。一个玩摇滚的人来参加这节目本就是稀奇,更为神奇的是他的出现竟然成了电视台收视热点,无数人为之吸引。网上对于他,无异于两种,一觉得他是迷一样的男人孤傲妖娆,二觉得他是摇滚精神的卫士。的确,对于这样一个和我们芸芸大众显得格格不入的人来讲,他是一个很特别的存在。
        首先,就音乐而言,他玩的是摇滚。也许在90年代初还有人牛逼哄哄地说自己是摇滚青年,一脸自豪,到了如今这个时代,摇滚仿佛已经是普遍人朦胧的记忆附加一下人们自以为是的叛逆精神,笑笑而已。国家某位领导人曾就枪花的新碟《中国式民主》发表言论,说摇滚是盲目、疯狂的行为,相信有头脑的中国人会自己判断的。话都说成这样了,看来摇滚在中国是没什么希望了。不然,为什么除了崔健唐朝等前辈之后,竟说不出一个全中国人民都知道的摇滚明星?可千万别和我说五月天,他们只是流行吧。
        搜了下周劲松的百度资料,说他玩死亡金属。金属是什么?和摇滚什么关系?估计很多人又搞不清楚了。算了算了,其实我也不是很专业,也就不说它们的定义了。可至少,在耳濡目染下,我听过一些死亡金属。有人说周劲松在半决赛的表演太震撼,让那些媒体评审一时没法接受,所以可怜地只得了27票。我就不明白了,他翻唱了龙的传人,又没吼又没叫,虽然保持了自己的特色,但归根到底还是符合了大众的口味啊。的确妖娆有余,野性有余,但看看hyde,看看日本视觉系,也不值得如此大惊小怪吧,假设那些评审席上的女媒体人连日本音乐都没接触过,就当我没说吧。也许是我们浸在“我爱你、好想你,不恨你”这样的口水歌中太久了,以至于看到一点异同就如遇惊雷般跳起,这行为有点像井底之蛙。
       再说一个事实,美国的金属乐队唱片销量可是可以达到百万的,新金属更是当下全球的流行主音。而跑到了中国这,也只有在迷笛或是演出酒吧中寻那一票知音。高晓松称之为的小众音乐其实是全球的大众主流,这不仅是这些音乐人的悲哀,同样也是我们文化的悲哀。不是百花争鸣,岂能欣欣向荣?
       我们的音乐大环境这么差,文化大环境这么差,听众的眼界又那么狭隘,可还是有人头破血流还要坚持自己的原则。周劲松这样,应该还有更多隐于市的人也是这样。伊能静说他不在乎别人的眼光,说他自己就是价值本身。不错,我更觉得因为他的心中知道自己的追求,所以才会如此强大,心中澄亮,才能保持清明。不禁想到了魏晋名士,混乱黑暗年代的悠然清风。阮籍丧母,众人皆来凭吊,而他却白眼相待,唯有嵇康,抚琴弄歌送老夫人一程,得了他的心意。想想周劲松也是这样一种态度吧,当星尚主持人采访他,一个劲的追问比赛感想,他也只是无话可说,是真的没什么好说的,一场不算出色的委屈求全的演出,难道还需假惺惺地摆个笑脸?坚持几十年,沉沉浮浮,他等待的是欣赏自己的那几个人吧,又何苦在乎他人。
       其实还是要感谢周劲松的。走进如此一个大众的平台,让大家认识了他,也知道了原来还有一种叫摇滚精神。说不定这只是他的一时兴起,如阮籍一般,一会儿做官一会儿不做,潇洒如风。可是也真不希望他就此消失,正如伊能静所说,他本身就是价值,只能说很多事情不是他能改变的,他能做的也只是坚持自己,让更多人认识。也许现在盲目崇拜的粉丝日后渐渐会因为他的歌,他的人走向普及摇滚普及金属的道路,让中国的音乐不再单一枯萎。
关键词(Tag): 周劲松

毛毛不是流浪狗

落花无声 发表于 2010-09-28 18:12:46

      今天回家的路上,一声又一声凄凉的叫声,硬将我从茫茫然的呆滞状态中拉了出来,实在判断不出是什么动物,那声声低沉的叫喊中好像伴随着些许痛苦,实在教人放心不下。于是,怀着好奇,朝发声的地方看去,竟然是一只棕色的小狗。它躲在黄鱼车的阴影里,身子半蜷着,说不出的可怜。我疑惑地看着它,刚才那低沉的叫声是它发出的吗?那可是与狗叫完全不同的声音,像是被什么东西弄痛了。我蹲下查看他的爪子,没被车轮压到,身上好似也没有明伤。此时,一位大妈也走过来看,小狗也许发现围观的人多起来,反而不叫了,有些不自然地将身子往阴影里又挪了半分,静静地地下头,对着地上看。大妈叹了口气,走了,原来是个流浪狗。我怔怔地站在原地,有些挪不开脚步。小狗见我久久不离去,胆怯地从阴影里露出半个脑袋,慢慢地看向我,丑丑的脸上一双眼睛闪着光芒,霎时,我的心一痛,头也不回地走了。那眼神,我太明了了,是害怕,是乞求,是怀疑,更是期盼。它不停地叫唤着,希望有一个有心人能带它走,给它温暖,哪怕仅仅是扔给它一根吃剩的骨头。可是,我没办法给它这一切,我无法带给它希望。因为我已经有了一条狗,那也是一条流浪狗。
      毛毛是几个月前我和狗狗一起捡到的(狗狗是个人)。那晚我们在学校附近的马路上散步,正聊着,突然狗狗对我说,“你看,后面谁跟着你啊?”我回头,于是看到了毛毛。车站上空一人,只有毛毛孤独地站在站牌边,显得十分无助,大眼睛扑通扑通地望向我们,闪着期望的光。那晚月光皎洁,将毛毛的身体照得雪白,使人心生怜爱。于是立马决定就算是哄骗,也要将毛毛带回家。出乎意料的是,除了一开始毛毛戒心未消前,有些犹豫地跟着我们,之后的回家之路走得十分顺畅,毛毛始终跟在我们身边,稍一留神走慢了,我们一叫它,它也马上跟过来,似是和我们非常投缘,俨然已经成了我们的小狗。也许它在那个车站已经等待了很久,终于有人要的欣喜使它也不愿放弃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就这样,我们多了一条宠物狗。
      有了小狗,生活中就这么突然多了一件事。花了几百元为毛毛打了预防针、买了笼子、买狗粮、洗澡、除虱子,那些天,家门口的宠物商店几乎天天去。狗狗说,以前他家养的帝王狗也没这般费心思对待,这个小草狗,却是这么麻烦。我笑笑,尽管出了很多钱,却一点也没有减退我爱护它的心,因为在心中早已认定,既然救了它,就要好好待它,对这个生命负责。
      从未和动物如此亲近过的我第一次体会到了有动物相伴的乐趣。想起曾经,自己还是个见到狗就躲的人,哪怕是小狗也要尽量避开,更别提大狗,绝对绕道而行。却就在几天内,对于狗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随意抚摸着毛毛的毛,玩弄着它的肚子,拨弄它的小耳朵,拎着它的尾巴摇啊晃。这些动作换作以前的我是想也不敢想,然而就因为毛毛是我捡回来的这份感情,使我打消了对狗的警戒与惧怕。其实若说起当初怎么会有勇气带毛毛回家,也许真是那一时的慈悲打消了所有的顾虑。日积月累,毛毛对我们越来越依赖。没事的时候喜欢趴在我的脚边,安安静静地闭上眼休息。当我从一个房间走到另一个房间,它就在我屁股后面跟得勤快。每当我或者狗狗回家时,还在开门,就听到它在门的另一边急切地发着“呜呜”声,渴望我们的归来与爱抚,一旦打开门,它便似疯了一般来回跑,像在表演给我们看。或者两只前爪搭着我们的腿,拼命地想要立起来以表示它的热情。毛毛啊,你以前是家狗,却被遗弃了,现在重新找到的主人,是否让你感到开心呢?
      然而,随着养狗时间的延长,渐渐感到了许多的麻烦。比如每天都要带它出去溜达解决大小便问题。比如我们讲的话它好像都听不懂,唯有看到食物时它眼神才不再迷茫。与毛毛的心意不通让我感到无力,我常想问它到底在想什么,可惜它不会人话。常常它犯了错,我生气,它就躲到笼子里趴下来。只是那时不时偷瞄我的眼神泄漏了它心中的困惑,它并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错,只是在观察我还在不在生气,只要我脸色缓和,它便如遇大赦。事实证明,它的确不知错,同样的事重复了几次,每次结果都是一样。照看毛毛带来的问题越来越多,好几次都有了厌烦的心情,几乎想不管它。拥有宠物的新鲜感过去后,我不得不考虑一个现实的问题,毛毛今后该怎么办?当时一时冲动并没考虑我受否真的有能力照顾它,可是,拯救它的使命已经完成一半,又岂容我半途而废?况且,让一个生命身处黑暗是痛苦,将它从黑暗拯救出有重新扔进黑暗,那便是残忍。
     今天又看到了流浪狗,我在想是否它是因为主人的厌烦而流落街头,到处哀鸣。我再以厌烦的心情对待毛毛,是否也要变成了那个不负责任的坏主人呢?也许我们对狗的丢弃只是如丢掉一个旧玩具那样简单,说不定过几天就没有了负罪感。然而,对于同样是生命的狗来说,却是个天大的灾难。宠物狗在现代社会中已经失去了他们祖先优秀的生存能力与动物的野性,对于被丢弃的他们而言,他们是人类生活中的绝对弱势,他们在人类的驱赶与白眼中苟延残喘,喝着脏水,吃着树叶。也许他们曾在某人的榻上安然入睡轻松惬意,或是舔着舌头愉悦地在狗盆里吃着营养的午餐,可是一旦被打上流浪狗的记号,命运大同小异地悲惨,他们自己却只能默默承受,无能为力。
     对于流浪狗我们应该忏悔,正是因为我们的自私与不负责才造成了今天的局面。对于宠物不喜欢就遗弃,那么,对于自己的孩子是不是也能不喜欢就丢掉呢?我想我对毛毛是有愧的,我是个没有耐心的妈妈,可毛毛一如既往地喜欢我,讨好我,甚至没有发现我内心的阴暗。对着这样的毛毛,我怎能轻言放弃。有个家不容易啊。
关键词(Tag): 流浪狗

流逝

落花无声 发表于 2010-09-12 20:06:11

有些明白,为什么有人总喜欢回忆过去。
有些明白,为什么有人总要买物纪念。
当时间日日冲刷着生活,记忆便如流沙般,从指缝中滑过。
好似抓住,其实又记不清了。
没有了物件的证明,仿佛自己不曾活过,只有飘渺的记忆,隐约提醒着我,过去。
这种感觉,有点憋屈得心痛,有点无措得可笑。
小时候总是觉得生活太平淡,所以并不稀罕那些留念。可是,长大了才发现,生活依旧平淡。
后悔着那些物件的丢失,所以现在格外珍惜好不容易寻到的旧照片和玩物,再也不能丢了。
真的很想拥抱每一段想珍惜的记忆。

做个好青年!

落花无声 发表于 2008-11-01 20:32:09

时间若烙上了大学的印记,仿佛成了一夜之间的游戏。恍恍惚惚。
第一年,无名的热情在更多无名的事上慢慢熄灭,回过头才发现,自己的动力只不过是他人成功的助力。
第二年,想着赚钱,想着怎么好好学习。结果更认清什么叫学习的本质。赶紧抓住现在拥有的,喜欢的去发展才是正道。
第三年与第四年未知,却不想继续步着多数人的后尘。
没有玩游戏的资本,就只能脚踏实地地干。没有推翻不合理的可能,就让它继续不合理。自己依然做自己。
用老公的话说:我操这社会。
操完了呢,继续睡觉,吃饭,生活。。。。。。
Choose a better life.

关键词(Tag): 大学,生活